网页加载中...
西安饭店与餐饮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权利与义务说明
一、会员单位权利
西安饭店与餐饮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根据《章程》规定,享有以下权利:
出席会议与参与活动
会员单位有权出席会员(会员代表)大会,参与协会举办的各类活动,并接受协会提供的服务。
高级别会员(如副会长单位、常务理事单位)享有更多参会特权,如主题演讲、媒体专访、颁奖盛典致辞等。
选举与被选举权
会员单位享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,可以参与协会领导层的选举。
提议案与建议权
会员单位有权对协会工作提出议案、建议和监督意见,促进协会工作的不断完善。
宣传与推广
会员单位的信息将被收录在协会官方网站,进行大力宣传。高级别会员单位还将获得《国际餐饮》等媒体的整版宣传机会,提升品牌形象和影响力。
优先权与优惠
高级别会员单位在协会活动中享有优先冠名权、宣传资料配发、易拉宝广告牌摆放等特权。
会员单位在参加协会活动时享有折扣优惠,如全年活动8折优惠等。
资源共享与业务咨询
会员单位可整合业界资源,参与“餐饮精英联盟”和“餐饮产业链供需合作平台”,享受协会提供的政策解读、融资指导、合作开发、人才引进等重要服务。
其他服务
会员单位可享有协会章程所规定的其他服务和义务,包括但不限于出国考察、品牌考察等机会。
二、会员单位义务
根据《章程》规定,会员单位需履行以下义务:
遵守章程与决议
会员单位必须遵守协会章程,执行协会的各项决议,维护协会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。
缴纳会费
会员单位需按规定缴纳会费,具体标准依据会员级别而定,如会长每年缴纳20000元,副会长每年缴纳10000元等。
完成交办工作
会员单位需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,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支持协会的发展。
反映情况与提供资料
会员单位需及时向协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,支持协会在反映会员诉求、维护会员权益等方面的工作。
维护行业自律
会员单位需积极参与行业自律建设,遵守行业规范标准,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行业形象。
退会程序
会员单位如需退会,应书面通知协会并缴回会员证。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会员单位,视为自动退会。
西安饭店与餐饮行业协会作为西安地区饭店餐饮业的重要社会团体,致力于服务会员、服务行业、服务政府。会员单位在享有协会提供的各项权利的同时,也应积极履行相应义务,共同推动协会的健康发展,促进行业的繁荣与进步。